我弟弟房子分期付款买的,当时因为跟私人贷款就从网上做了一个假的房产证,借条也没提到房子的事,打了25万借条,两个担保人签字。扣完利息当时给了227500,后来又还了两万多利息,再后来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对方报警告我弟弟诈骗,然后公安局立案我弟弟被追逃,请问律师算不算诈骗

[债权债务]用户:A罗南森 ; 发布时间:11-19 ;浏览次数:3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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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 师兵律师

    执业律师、执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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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点在于,贷款时是否提供假的房产证作为取得对方放贷的“资质”或“条件”,如果房产证并非对方放贷的核心“资质”,那么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较小。反之,则需要通过贷款后按期还贷,即使还贷不能,也积极沟通,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来辩护。立案只说明形式上达到立案标准,是否实质上构成 诈骗,尚有辩护的空间,不要轻易放弃辩护的权利。

    回复于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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