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和分居,没有离婚,我现在带着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而我丈夫对孩子不管不问,孩子可以请求他支付抚养费吗?

[家庭婚姻]用户:生态文明 ; 发布时间:11-12 ;浏览次数:19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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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律师回答

  • 吕楠楠律师

    执业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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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是给付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抚养费。如果双方最终离婚,既可以要求法院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也可以要求另一方一并支付婚姻存续期间应当给付的抚养费。

    回复于11-12

  • 杨福律师

    执业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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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婚内已经实际分居、孩子由你一直抚养且另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向其主张抚养费。此外,这期间小孩医疗、教育、保险等费用也可以主张由其承担一半的责任。

    回复于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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