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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八个人给陕西中峰建设工程有限干活,五月份完工,工程结算单都出来了,期间有让我到工地维修。我干的瓦工地面工程,八月份他们公司又在我们做的地面上面做了自流平工程,完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最后认定是我们地面没做好,导致他们返修。现在让我们赔偿地面和自流平的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材料
1位律师回答
质量问题,单方认定是无效的。如对方拒付工程款,可联系律师维权,我的电话13600900148张律师。
回复于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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