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持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B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持有负责人的营业执照。A、B公司分别在北京的不同区,相距80公里。请教两个问题:可以由A、B公司与员工签三方劳动合同吗?如果不可以,主要问 题是什么?

[劳动用工]用户:律动如潮 ; 发布时间:10-18 ;浏览次数:3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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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 常艳坤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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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的协议,合同一方主体是 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一般情况下,作为用工主体一方的用人单位只能是一家公司,鲜有两家公司同时和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情况。

    回复于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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