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不想写得太具体,不想具体到部门、岗位,应该怎样写?

[劳动用工]用户:静静 ; 发布时间:10-15 ;浏览次数:3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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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 常艳坤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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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当具体明确;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发生争议后,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证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后果。

    回复于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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