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65岁,给工地工人做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给缴纳社保,昨天做完饭收拾后感觉无力,由工友送至普仁医院后不能治疗,经120转院北京医院,现处于脑溢血昏迷状态。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工作单位提供医疗费用吗?如果起诉需要准备什么相关资料?

[劳动用工]用户:182****2263 ; 发布时间:06-29 ;浏览次数:3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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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 常艳坤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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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65岁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可以根据普通用工处理,当事人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用工单位未给工人缴纳医社保,造成医疗费不能报销,存在过错,可以起诉对方赔偿。具体事宜可以电话或见面详细咨询。

    回复于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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