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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钢筋将人伤,邻里纷争把祸闯
[以案释法]发布时间:11-18;浏览次数:316次
“远亲不如近邻”,
邻里之间本该
相互礼让,和睦相处。
然而,
这两家人却为了
争夺几根废钢筋,
大打出手,对簿公堂。
到头来落了个
受伤的受伤,赔偿的赔偿
……
“弄点钢筋去卖钱……”
20165
村里进行电网改造,
拆除了不少旧电线杆。
由于电线杆里含钢筋,
不少村民将旧电线杆砸毁,
取出钢筋卖钱。
眼看自家门口的
电线杆也被拆除,
老陈坐不住了。
一个午后,
他从家里取出锤子,
打算砸掉旧电线杆,
取出钢筋去卖钱。
“凭啥砸了电线杆?”
正当老陈
挥锤砸杆之际,
邻居小王夫妇
从地里干活回来,
见状便上前阻止,
声称电线杆离王家更近,
应该归王家所有。
双方随即展开争吵,
老陈媳妇闻讯也
赶到屋外。
没过多久,
争执进一步升级,
人扭打成一团,
直至警察来到,
才平息。
“责任三七开!”
老陈在殴斗中受伤,
被送往医院治疗。
出院之后,
老陈向法院起诉,
要求小王夫妇
赔偿医疗费等共计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对于老陈受伤产生的损失,
小王夫妇承担的责任,
老陈自担的责任,
于是,
判决小王夫妇
赔偿老陈元。
以案说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结合本案
本案中,老陈想砸碎旧电线杆取钢筋,小王夫妇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基层组织、主管部门解决,然而却大打出手,致使老陈受伤,应负主要责任;老陈与小王夫妇互有辱骂和抓扯行为,就纠纷及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鉴于此,酌情判决小王夫妇承担的赔偿责任,老陈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官寄语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互帮互助,互谦互让。偶尔遇到一些磕磕碰碰、矛盾纠纷也应先冷静协商,化干戈为玉帛;自己协商不成也可以找村社干部、街道办事处等主持调解。切不可为了鸡毛蒜皮的事大打出手,伤人伤己伤邻里情。
作者市四中法院冉景红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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