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出台政策鼓励研学 奖励最高可达80万元
[以案释法]发布时间:06-21;浏览次数:201次
海西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将鼓浪屿打造为"文艺之岛"、升级打造人文气息浓郁的闽南文化街区、打造海洋气息浓郁的滨海度假湾区......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政府网站获悉,《厦门市关于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将通过两年试点工作,使厦门文化和旅游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健全,达到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标准要求。
鼓浪屿打造"文艺之岛"
根据《方案》,厦门将着眼把鼓浪屿打造为"文艺之岛",突出音乐、诗歌、影视等文艺门类,鼓励艺术名家和文化名人依托岛上空间载体,开设个人工作室,打造文化艺术深度体验式教育研学基地;大力引进国际性艺术赛事和文化论坛,规范街头艺术为主的流动性表演活动,着力建成国际性艺术交流窗口和文化艺术综合集散地;依托现有的餐厅、民宿、商业售卖场所等空间,植入鼓浪屿代表性艺术业态,形成一批具有文艺文化层次的多体验方式的精品化基础设施。
厦门将升级打造人文气息浓郁的闽南文化街区,包括充分挖掘中山路步行街发展优势与文化潜力,积极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活化利用厦港片区包括沙坡尾渔港、海洋、工业等历史遗存为主线,充分挖掘"老厦门"独特韵味,打造高颜值渔港文化活力街区。
深挖滨海岛屿旅游资源
同时,深度开发环岛路、五缘湾、环东海域、海沧湾、马銮湾等湾区滨海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
岛外的一些岛屿也将被深度开发。将马銮湾集美岛打造为国际化高端滨海主题旅游区,努力建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主题乐园及文旅品牌;将丙洲岛打造为厦门的"圣淘沙",构建集休闲游乐、岛屿度假、免税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完备的一站式海岛深度游乐目的地。此外,重点发展游艇帆船体验游等亲海旅游项目,将观音山、五缘湾打造为海上运动娱乐基地。
推优惠政策促旅游消费
《方案》鼓励景区景点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实施景区淡季门票优惠和演出机构门票打折等政策,推动全市A级景区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劳动模范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同时,推出信用激励和积分消费措施,探索发放厦门惠民文化旅游消费电子券,每年定期举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鼓励文旅市场主体积极推出打折优惠产品。
鼓励电影院采取优惠票价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观影需求。支持市属专业文艺院团利用厦门艺术剧院、小白鹭金荣剧场、南音阁等自有剧场,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加快推进厦门旅游年卡和户外运动卡功能优化升级,纳入更多文化消费内容。对旅行社组织省外游客来厦、组织境外游客来厦等,给予奖励补助,着力把游客引进来、留下来。
厦门将持续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深耕东南亚、日韩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美澳等新兴市场。
实施"厕所革命"行动计划
《方案》还指出,厦门将完善"一核五中心多网点、岛内岛外全覆盖"旅游集散服务体系,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将继续实施"厕所革命"行动计划,完善旅游线路沿途厕所分布,建设一批生态旅游厕所,推动3A级以上旅游景区第三卫生间全覆盖。
同时,构建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吸引更多航空公司在厦开辟航线和建设基地,提升国内外游客到厦门的通达性,推行全市交通"一卡通",实现航空、铁路、公路、码头枢纽的旅游交通无缝对接。在车站、机场、码头、景区等区域,完善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医疗设施的配置,并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多国语言的引导和解说标识标牌。
厦门还鼓励新建居民小区合理配置文化服务设施,打造社区文化中心、城市书房等群众身边文化消费网点。鼓励全市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优化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拓展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应用,增强"一部手机游厦门"便民功能。
转自:海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