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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劝阻执意酒驾,发生事故自行担责
[以案释法]发布时间:03-29;浏览次数:185次
喝这么多酒,
就别开车了,
今晚住这吧……
没事的,
喝这点酒没大碍……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
酒后执意驾车
2020年5月的一天,
小宋驾车前往朋友小丁家,
为小丁庆祝生日。
当晚,
小宋喝了不少啤酒后,
仍感觉不尽兴,
又独自饮了少量白酒。
餐毕,
小宋要驾车回家,
小丁一家见状急忙阻拦,
并收拾床铺安排小宋留宿。
小丁还特意与小宋同睡,
以便看着小宋。
发生车祸身亡
上床休息不到十分钟,
小宋便起身离去。
小丁因腿有伤痛追赶不及,
大声呼叫家人阻拦小宋,
小丁妻子闻讯追至屋外,
拉住小宋劝其不要酒驾。
小宋执意要离去,
用力挣脱小丁妻子,
驾车扬长而去。
出发不久,
在公路一转弯处,
因车速过快,
连车带人坠落山崖,
小宋当场死亡。
家人起诉索赔
其后,
小丁主动给小宋妻子
5万元丧葬费。
小宋妻子则认为小丁一家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应赔偿全部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
小宋妻子向法院起诉,
要求小丁夫妻赔偿4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小丁夫妻不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驳回小宋妻子的诉讼请求。
以案说法
法律规定
本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适用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基本沿用了前述规定。该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本案
本案中,小宋主动到小丁家参加生日宴会并饮酒,共同饮酒的人并未劝酒、强迫饮酒。在小宋饮用啤酒和白酒后,小丁为小宋安排床铺、提供住宿,且在小宋执意驾车离开时积极劝阻,已尽到安全提示、妥善安置、积极善后等义务,故小丁一家对小宋酒驾发生车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寄语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车危害极大,不仅是可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更甚者丧失生命,亲人们面临无尽悲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作者 / 黔江区法院 陈 楼 杨 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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