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公益诉讼“最优解”护百姓生活“小安全”
[以案释法]发布时间:11-26;浏览次数:187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贺俊丽
住得安稳、行得安全、过得安心,是人民群众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当损害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出现的时候,公益诉讼往往会成为解决难题的有力武器,其发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有着重大促进作用。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围绕群众身边的“小安全”发力,积极探索涉公共安全新领域案件,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协同职能部门发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小幸福”。
消防通道常年被占
检察建议促进整改
高楼林立的城市,大到每一个消防通道,小到每一个消防栓出水口,在火灾来临时都可能成为一条生命通道。2019年11月,锡山区检察院大数据中心自动推送两条线索:辖区某重点商业小区建成10年来,消防供水管道一直未能正常使用,部分住宅楼过道常年被杂物“占领”,停车位规划不合理堵塞消防通道;另一小区的公共部位消防栓处于长期无水的情况。
锡山检察院研判后认为,小区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遂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派员现场调查固定证据。经走访职能部门发现,相关部门早在2019年就已对涉事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过检查,对小区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向水务公司发函要求解决小区地下管道渗漏问题。相关部门虽已采取了一定措施,但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为彻底有效解决隐患,检察院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进行磋商,明确各部门职责,制订整改方案;另一方面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以法律手段督促职能部门真正履职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对占用消防通道等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当即整改,对消防管网渗水、消防栓无水等制订阶段性整改措施,对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因疫情原因,消防管道改造工程延期至今年5月完工。
该案承办检察官指出,水火无情,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意外来临时消防设施需要真正成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之盾。为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整治,检察机关将持续不断发力,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作用,督促相关部门深度履职,完善消防设施、疏通消防通道、提升居民消防意识,
违规群租威胁安全
诉前程序集中取缔
每个城市都有这样一些务工者,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只能住在群租房狭小的空间里,甚至有人不得不住在卫生间隔断出来的“房间”。而这种私自改装、私拉电线、人员混住的群租房既难以保证租住人的安全,又易对周围邻居造成困扰。
2018年11月,锡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投诉,走访后发现多起小区内业主违规改装房屋进行出租的情况,楼道内人员进出频繁混杂,居民的安全受到威胁。
为此,锡山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研判平台筛选出26起违规群租线索,并逐一进行实地勘察、询问当事人、走访物业了解详情。随后,检察院到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释法说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治违规群租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回应检察建议要求,组成违规群租房集中整治工作队伍,现场执法、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同年底,群众反映的26处违规群租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在此基础上,锡山区检察院进一步调研辖区违规群租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报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承办检察官提醒,房子可以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生命更不是。在外租房,价位不是第一要素、位置也不是,安全才是。违规群租易造成疏散通道堵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群租人员流动大、成分复杂,易引发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违规群租现象,利用“大数据+网格化”及时倾听群众反映,督促职能部门强化履职,守护人民群众“温暖的港湾”。
流动加油屡禁不止
打破壁垒联合整治
一辆改装的面包车、一个大油箱、一个简易计油表、一个油泵枪以及几个塑料油桶,这就是许多流动加油车的“标配”。非法流动加油车大都由个人经营,车主为谋取利益,私自改装车辆非法储存、销售油品。一些过路司机,尤其是货车司机为图优惠和方便,看到“停车加油”的牌子就停车加油,殊不知这些流动加油车内的油品多从非正规渠道购买,油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以次充好、油品混兑销售,不仅会对车辆发动机造成损害,更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油罐车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方能上路,在加油时必须静电接地和保证安全距离。非法加油车缺乏运输资质、正规过滤处置设施及安全保护措施,极易引起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及爆炸安全隐患,流动加油车因此被称为威胁公共安全的“流动炸弹”。
锡山区检察院经调查了解,相关职能部门曾查处和取缔多处非法流动加油站点,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但由于种种原因,辖区内流动加油现象仍时有发生。
针对非法流动加油车存在的燃爆、污染等突出隐患以及查处难题,锡山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组织3家职能部门面对面共同磋商,厘清各部门职责权限,对非法流动加油调查取证、暂扣油车油桶处置、部门联动等难点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并制订相关整治方案。
今年6月,锡山检察院分别向3家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针对非法流动加油生产、运输、销售、仓储等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全面清除“流动炸弹”。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围绕重点区域集中力量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行为。截至8月底,联合整治工作组开展整治行动16次,共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加油点1个,查货流动加油车45辆,抓获涉案人员36人,行政拘留17人。
承办检察院表示,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优势,打破行政执法壁垒,让跨部门“强强联动”共同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动成为可能。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协作、持续监督,努力构建起“全链条”动态管控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断加码。同时,检察官认为,流动加油车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有市场”,广大人民群众要对自己的安全和财产负责,切不可贪图便宜在路边“停车加油”。
路面坑洼损毁车辆
圆桌磋商迅速解决
今年7月,锡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智能研判平台推送出一则信息:有群众反映342省道锡山段道路坑洼、钢筋外露,车辆因避让不及受损,道路交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获悉线索次日,锡山检察院就派员到实地勘察,查明涉事路段多处路面坑洼、部分路桥衔接处伸缩缝损坏、钢筋外露,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安全。检察院经评估认为,涉事路段系342省道,为辖区重要主干道,道路坑洼及钢筋外露易迫使车辆紧急避让或直接造成车辆爆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立案当天,锡山检察院启动磋商程序,与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同商定紧急处置方案,部署连夜施工方案,确保次日一早恢复通车。第二天,检察院再次派人到涉事路段现场查勘,损毁路面已全部修复,往来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承办检察官表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是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让受损的公益得以修复,而非提起诉讼。锡山检察院积极探索保护公益“最优解”,推动行政机关在制发检察建议前积极整改,24小时内消除安全隐患,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行政效率,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老胡点评
无论是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堵塞还是违规混住群租住房,无论是公路路面坑洼不平还是流动加油车屡禁不止,都损害、威胁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这些围绕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就会引发群众不满,久之则降低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围绕这些群众身边的“小安全”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协同职能部门发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小幸福”的做法为公益诉讼探索了新路,值得我们点赞。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空间广阔、作用巨大,实现途径、方式丰富多彩。从本期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问题,在正式提起公益诉讼之前,通过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与有关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将安全隐患消弭于无形之中,是可以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堪称保护公益的“最优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对幸福生活的期待就是司法机关的奋斗目标。希望各地检察机关像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一样,以创新精神积极探索以公益诉讼方式维护群众安全的新路径。
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