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辉超的普通业务员,主要工作是负责开发客户,批发货物给客户,之前我送好多货物给顾客,在不同时间分别给不同客户,总共金额超过7万元,收到货款后,因为公司价格差异没有及时回款,时间长了,挪用了货款,之前刚刚归还了两万,现在还欠5万多,时间超过3个月了,这种情况是形事犯罪吗?

[治安刑事]用户:牛先生 ; 发布时间:05-31 ;浏览次数:3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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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 杨为钟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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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情况属于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构成该职务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及时归还,获得谅解,有希望争取缓刑。 如果单位没有报警,内部处理,你主动归还,这事情结果可能对你会比较好。

    回复于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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