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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刑事
合同纠纷
1965年出生,1984年10月参加工作,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长期从事工程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服务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及物业服务诉讼与非诉讼经验,具有房地产高级经济师职称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证书,熟悉保险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2004年7月起在国家正规期刊上发表文章。目前已发表近20篇有关物业管理及风险防范的理论及实务性文章。在《厦门晚报》和《厦门物业管理》刊物发表了《物业管理收费,包干制还是酬金制?》、《如何看懂物业管理企业的明码标价》、《保险,化解物业风险》,《购买二手房的几个关键环节》、《业主委员会能办理招标事宜?》、《1/3业主竟能续聘物业公司》、《由“业主失窃物业七分责”想到的》、《由部分小区被停水而引发的思考》等多篇文章。《巨额赔偿:物业公司无法承受之重》、《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越高越好吗?》于2005年1月分别刊登在全国性物业管理期刊《现代物业》和《住宅与房地产》杂志上。《包干制、酬金制对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行为的指导意义》一文已编入《中国人居环境发展报告》丛书之《厦门人居环境发展报告》一书,于2005年5月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